救助食米
國內糧食救助要點已於111年6月20日修正發佈,
除持續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糧食救助外,
亦將全國性社團法人與全國性財團法人,
及農業部核定辦理綠色照顧計畫或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之單位納入申請社會救助糧範疇。
請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提出申請。糧食救助要點相關規定可連接以下網址 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53&mod_code=view&a_id=145 查詢。
洽詢窗口:農糧署 02-2393-7231分機527
農業部核定辦理綠色照顧計畫或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之單位可下載計畫書格式填寫,研提完計畫書後透過上傳頁面,即可將計畫書資料送綠色照顧計畫核定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審查,流程如下:
下載糧食救助計畫書填寫糧食救助計畫書上網申請確認信函點選確認完成糧食救助申請作業